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2023年度招聘眼科医师、口腔科医师等4人,报名截止至2023年8月8日。欢迎人才加入我院!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始建于1994年,隶属于中国中医科学院,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医院之一,是一所承担医疗、科研、教学任务,具有专科特色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北京市医保定点单位。医院拥有国医大师、首都国医名师、岐黄学者等诸多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名,博士研究生导师15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1人。
眼科医院是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现有重点病种4个,国家重点专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4个,北京市重点专科3个。是国家区域(中医眼科)诊疗中心,京津冀中医眼科医联体核心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健康快车全国白内障培训基地,北京市中医眼科特色诊疗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治未病”临床基地等。医院医疗、科研、护理、教学综合能力在全国中医眼科领域处于先进水平。
医院编制床位800张,实际开放床位415张。住院部设有七个眼科病区,一个内科病区,一个骨科病区,一个针灸科病区。门诊设有眼科、内科、针灸科、骨科、口腔科、妇科、耳鼻咽喉科、疼痛科、皮肤科、急诊科等科室。2012年成立“国际眼科会诊中心”,荟萃国内外知名眼科专家为疑难眼病患者进行中西医结合眼科一站式会诊服务。2012年启用“京西国医馆”,聘请北京知名中医专家为患者提供包括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呼吸内科、肾内科、风湿免疫科、肿瘤科、儿科等各专科常见病及疑难病种诊疗在内的一流的多学科中医特色诊疗服务。目前,眼科医院已经发展成为中医特色鲜明、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先进、服务优良、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全国唯一一所中医、中西医结合三级眼科专科医院。
根据工作需要,2023年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六)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留学归国人员),须如期取得毕业生、学位证。京外生源需符合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七)本科生不超过26岁(1997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一)报名。2023年应届毕业生请填写《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2023年度应聘登记表》(附件),不能更改格式并发送到邮箱ykyyrsc@163.com,请按“职位编号+应聘部门+姓名+学历+专业”的格式命名邮件标题。每人仅限应聘1个岗位。报名截止时日期为2023年8月8日。(二)资格审查。我单位将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所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均进入笔试。某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可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试题,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和问答题。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进入面试人员比例时,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者均可进入面试。面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科研与论文论著水平、仪容仪表、语言沟通表达和思维反应能力。笔试时间、面试时间、进入笔试及面试人员名单将于8月中旬在眼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ykhospital.com.cn/)上公布,未通过人员不再逐一通知。各岗位分别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预计于8月下旬进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个人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预计于8月下旬进行。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不宜聘用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从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信息将在我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示。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递补。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预计于8月下旬在我单位网站(http://www.ykhospital.com.cn/)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www.natcm.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届毕业生未如期取得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将不予聘用。(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二)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三)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各项纪律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于面试当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二)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