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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平谷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采供血科护士、口腔医师、传染病地方病科防控医师等5人

来源:平谷区卫健委 时间:2024-08-06 作者:平谷区卫健委 浏览量:

温馨提示:北京市平谷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采供血科护士、口腔医师、传染病地方病科防控医师等5人,报名截止至2024年8月9日。欢迎人才加入我院!

单位简介


更多详细介绍,可进入医院官网查阅


北京市平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于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街25号。

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公示北京市平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北京市核酸检测机构之一。

2020年9月,被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评为:北京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招聘简章


招聘来自官方渠道,可查阅文后来源网址


平谷区卫生健康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编外人员,具体招考方案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招考共涉及平谷区卫生健康委所属2个事业单位,3个岗位,拟招考5名工作人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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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区卫生健康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编外人员岗位及条件


二、招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爱岗敬业,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各招考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规定。

(二)其他要求
1.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指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户籍要求北京市居民户口,不包含户口及档案寄存在毕业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次招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人报多个岗位取消应聘资格。
1.报名要求: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平谷区社会服务中心一层18会议室。
3.报名时间:2024年8月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5:30)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复印件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署本人姓名及时间):
(1)报名表一份《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表需准确填写信息,并用A4纸打印,贴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诚信声明需本人手写签字。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报考人员需提交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及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户口在集体户的需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职称(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要求相关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的岗位,需所在单位开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7)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岗位要求的材料。

(二)考试
本次招考采取面试形式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入面试。
1.面试合格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方式:采取线下形式开展面试(如有更改另行通知应试人员)。
3.面试内容依据所招岗位专业知识及专业素养进行综合能力测试。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6.面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平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jpg.gov.cn)查询面试成绩。
7.拟聘人选确定: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三)考核、体检
1.根据考试结果,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择期安排拟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公示、聘用
1.体检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前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资格复查、考核、体检不通过等情况,依次顺延。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
2.工资待遇为“北京市最低工资的1.2倍,缴纳五险一金”;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根据用人单位需求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考核绩效等日常管理由用工单位负责。

(五)需说明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在2024年9月1日之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考生,取消本次招考资格。
3.从资格审核到招考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须严格坚持公开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格遵守回避制度,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纪检电话:010-6996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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