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天津市急救中心,2024年招聘院前急救护士岗20人,报名截止至2024年9月2日。欢迎人才加入我院!
天津市急救中心成立于1994年1月。2005年11月更名为天津市急救中心,同时增名天津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是隶属于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一所处级事业单位,中心法人代表为李金年。
根据天津市急救中心(天津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开展2024年度公开招聘派遣制院前急救护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坚持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2024年8月19日,在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发布招聘方案和招聘计划。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报名网址:https://c.exam-sp.com/tjyj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9:00-9月2日9:00缴费时间:2024年8月28日9:00-9月3日9:00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须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进行报名系统注册。注册成功后,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正确、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者,将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并请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材料不合格和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不可参加我单位组织的考核。4.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5.护士执业证书;尚未注册护士执业证书的需提供护士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及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合格证明。考核包括体能测试、专业理论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和面试四个阶段。体能测试单项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考核。通过体能测试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依次参加专业理论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和面试三个阶段的全部科目考试,任何一个阶段或科目出现缺考的,即视为放弃考试,无资格进入下一阶段考试及录用程序。专业理论考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根据报考人员专业理论考试占总成绩比例核算后的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实践技能考试人员名单;实践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根据报考人员专业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试占总成绩比例核算后的成绩之和,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所设定的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工作由我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人际交往与语言表达、举止仪表、自我情绪控制及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等相关能力。面试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总成绩合成方法为:总成绩满分100分,考核成绩=专业理论考试成绩×30%+实践技能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招聘考核各阶段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体检人选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如考核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或函调等多种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在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对拟聘用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一)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对专业理论考试、实践技能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将在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及时获取调整信息的,由考生本人承担所有责任。(二)考生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对在报名、审核、体检、证书审验及聘用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四)招聘考核各阶段因个人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我单位可按照各阶段考核成绩依次递补。(五)通过招聘程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需按中心规定办理劳务派遣等相关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六)招聘政策咨询:天津市急救中心人事科 022-2432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