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河北省石家庄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招聘急诊重症医师、骨科医师、精神科医师、皮肤科医师、口腔医师、影像、康复、中药师等人才,报名截止至2024年9月2日。欢迎人才加入我院!
石家庄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市第六医院)是省会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医院。始建于1951年,前身为国家卫生部妇幼司二中队在石家庄市建立的妇幼保健总站,是原国家卫生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联合授予的国家级爱婴医院,是石家庄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石家庄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石家庄市产前诊断分中心,石家庄市新生儿筛查中心,省、市医保定点医院。
专科特色突出,为中国儿童健康管理1+N工程示范基地、“中国母婴健康成长万里行”首批项目基地、首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优质服务单位,妇产科、儿科是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单位,河北省省级产科医师培训协同单位,河北医科大学教学医院;河北省孕产期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单位、河北省新生儿色专科建设单位、河北省妇幼保健机构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单位。先后荣获全国妇幼健康服务先进集体、全国百家优秀爱婴医院、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母婴友好医院、全国“心系新生命”活动示范单位、全国妇幼卫生文化先进集体、河北省服务名牌、河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等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石家庄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岗位信息表》招聘岗位(附件)。本次招聘通过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石家庄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5.岗位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8年8月28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应为1993年8月28日以后出生。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9:00至9月2日17:00。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初审。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基本程序如下:1.报名准备。请考生开始报名前,详细了解本次招聘的程序步骤、有关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2.注册账号。进入网址,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名称,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定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信息;审核结果为“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请考生及时查阅审核结果,以便审核未通过时,在报名截止前有充足时间再次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1.笔试准考证打印。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9月4日9:00以后进入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登录个人账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自行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2.笔试时间和地点。9月7日9:00-11:00请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和场次按时参加笔试。3.笔试内容。《卫生基础理论》,主要内容为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相关法律法规等。4.笔试成绩公布。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进行查询。9月9日前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进行查询。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笔试成绩在同岗位内由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名,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数4: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9月10日至11日08:00-12:00,14:00-17:30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石家庄市妇幼保健院六楼人事科(6026室)。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携带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工作证明原件、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在同岗位内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1.面试准考证打印。进入面试的考生于9月13日9:00以后,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2.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方式。面试9月19日开考,时间、地点和场次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入口处现场公布。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查看个人是否进入体检,查询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4.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以上条件都相同,增加加试环节。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相关材料。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聘用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