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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是河北省仅有的一所三级口腔专科医院,集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河北省口腔医院三位一体,是河北省口腔医学医疗、教学、科研、医疗保健、预防、质控和口腔公共卫生中心。我院承担着河北省及周边省市口腔疾病患者的诊治任务,是河北省口腔医学中心,在全国范围内也属较大规模的口腔专科医院。河北省口腔医学会、河北省口腔专科联盟、河北省口腔专业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河北省口腔病防治办公室均挂靠在我院,主办《现代口腔医学杂志》,编辑部设在我院。
医院设有牙体牙髓科、牙周一科、牙周二科(激光医学科)、口腔黏膜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儿童口腔科、口腔预防科、急诊综合科、口腔放射科、口腔病理科、麻醉科、检验科、药剂科、口腔技工室,同时拥有唇腭裂序列治疗中心,鼾症与睡眠呼吸障碍治疗中心,万级、千级(局部百级)洁净手术室,口腔医学研究中心(包括分子生物学室、细胞培养室、免疫组织化学室、病理室、洁净动物室等),临床教学实验中心,与临床科室相应的教研室以及口腔基础医学教研室、口腔材料学教研室。
同时作为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还承担着河北医科大学口腔专业本科生全部专业基础及临床课程,同时还承担着研究生、进修生、规培生的临床教学任务。我院口腔医学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口腔医学是国家品牌特色专业。临床口腔医学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口腔临床医学是河北省医学重点学科;口腔医学实验教学中心是河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修复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内科学是河北省省级精品课程。
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秉承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详见岗位条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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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通过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ydkqyyzp.hebmu.edu.cn:802)报名,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19时-2021年6月29日0时。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注册并登陆“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才招聘系统”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岗位并填写报名信息。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同时提供电子扫描材料,包括:
(1)身份证;
(2)初始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上传至“学历证书”附件,学籍验证报告上传至“学位证书”附件。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及报到证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1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学历认证;‘5+3’一体化、七年制、八年制或其他本硕连读学制”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
(3)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需要提供由原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并盖章;
(4)职业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规培结业证、教师资格证等)上传至技术职称经历信息中“资格证”等附件。
(5)报考护理岗位人员需在高中学历信息栏“成绩单”附件中提供毕业院校(大学)盖章的带有本人姓名一页的新生招录花名册的扫描照片。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初试
1.医师岗及技术员岗位初试:
初试方式:医师岗位初试由笔试、技能考试、教学试讲(5-10分钟)三部分组成。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技能考试及教学试讲: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技能考试及教学试讲考核人选的1:3进入技能考试及教学试讲考核。
技能考核部分,抽调医院临床业务骨干按报考方向划分考核小组,制定考核评分细则,每组考官设置5人或7人,考生抽签决定技能操作考核顺序,考官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作为该考生在技能考核部分的得分。
教学试讲部分,抽调医院教学督导小组教师为评委考官,制定评分细则,考官设置5人或7人,考生抽签决定教学试讲考核顺序,考官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作为该考生在教学试讲部分的得分。
(3)初试成绩: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初试成绩=笔试成绩*35%+技能考核成绩*35%+教学试讲成绩*30%,初试成绩于考试结束3日内在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官网进行公布。
2.护理岗及检验师岗位初试:
初试方式:初试方式由笔试、技能考试组成。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 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技能考试: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技能考试人选的1:4进入技能考试。
技能考核部分,抽调医院临床护理业务骨干担任评委,制定考核评分细则,每组考官设置5人或7人,考生抽签决定技能操作考核顺序,考官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作为该考生在技能考核部分的得分。
(3)初试成绩: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初试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考核成绩*50%,初试成绩3日内在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官网进行公布。
3.行政岗初试:
初试方式:初试方式由笔试、技能考试组成。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技能考试: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技能考试人选的1:3进入技能考试。
行政岗位技能考试为计算机软件应用,考核方式为上机考试,考试结束后计算机系统根据考生作答情况直接计算得分。
(3)初试成绩: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初试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考核成绩*50%,初试成绩3日内在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官网进行公布。
(三)复试
(1)复试人选的确定:初试结束后,医师岗及行政岗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复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护理岗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复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初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未达到复试比例的全部进入复试。
(2)复试方式:复试方式为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满分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复试成绩。对只有1名应聘人员参加复试的岗位,由面试组成员投票表决。
(3)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口腔医院人事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复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所有报名相关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总成绩
合成:总成绩合成。复试结束后,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见习
复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见习人选按1:1的比例确定见习考核人选,见习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见习结果由所在部门出具见习考核报告。
(六)体检、考察
见习结束后,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高者的办法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